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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近,“共享休息艙”刷爆朋友圈。近日有媒體稱,北京一共享休息艙大門緊閉,並未營業,而一自稱為該區域辦公人員的男子稱,共享床鋪已被警方查封。對此,該公司負責人稱,至少現在公司沒有得到任何相關通知,對於場地那邊有人說被查封的事,需要進一步和相關部門去核對。(7月16日《法制晚報》)
雖名曰“共享床鋪”,但我們實在想不出,它與“共享經濟”有一絲一毫的關系。現實是,即便北京的一處標志性“共享睡眠艙”被警方查封,也未曾引發太多的輿論回彈,這與共享單車推廣初期眾人齊聲援的場景形成瞭鮮明對比。事實上台中申請商標費用,隨著以“共享”為噱頭創業項目的層出不窮,“共享經濟”的概念紅利已趨向於消弭殆盡。不僅創業者越來越無力將自己的“生意”和“共享”之間建立起有說服力的聯系,就連消費者也越發對之興趣寥寥甚至審美疲勞。
各式“共享系”的創業項目,其中絕大部分都與共享經濟毫不沾邊。從本質上說,此類項目不過是對特定傳統業態的一種概念再包裝,而並沒有任何的原創性商業內容。以“共享床鋪”為例,其最核心如何申請註冊商標台中的業務,無非還是床鋪出租或住宿服務——這與早已有之的青旅酒店太空艙房間、快捷酒店的鐘點房完全可說別無二致。如果說非要說它們之間有所區別,那麼也僅僅在於“共享床鋪”整體設備設施更簡單,預定、支付、入住等環節更便捷而已。台灣註冊商標查詢
明明就是傳統的住宿服務,為何非要給自己貼個“共享床鋪”的標簽?之於此,一方面固然有概念投機、跟風炒作的考慮;另一面,則顯然是試圖以所謂的“模式先進性”來繞過現有的公共監管。眾所周知的是,按照現有規定,旅館實施特種行業管理。理論上,一傢旅店要想正式營業,必須走完消防、衛生、工商、公安等一系列審批流程……“共享床鋪”極力將自己與傳統旅店區分開來,很大程度就是為瞭避開相關職能部門的審查。
一名曰“共享”,就拒絕監管,這是很多創業項目的老套路瞭。其慣用的說辭是,“我們並不是××,而是共享××”。這種語言修飾和邏輯詭辯,最終目的無非是否定既有法律法規的適用性,否定職能部門依法管理的權利。可問題在於,全社會在形形色色共享項目的“再教育”之下,已經越發意識到瞭其中的強詞奪理與潛在風險。須知,創業者口中的“共享床鋪”,實際上很可能就是“非法小旅館”,其被警方查封並不令人意外。
在共享項目遍地開花的年代,公眾所感受的或許並不是商業創新所帶來的社會福祉,而更多隻是對投機者嘴皮功夫的反感與厭倦。當所有的東西都被冠以“共享”之名,那麼這個被玩壞瞭的概念,終將失去市場感召力。
來源:現代金報 (原標題:“共享床鋪”隻是在玩概念投機)
文章僅代表作者觀點,不代表上遊財經立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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